建办人〔2019〕6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统筹推进住房和房地产有关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决策咨询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管理规定,决定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住房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住房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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