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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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3338/202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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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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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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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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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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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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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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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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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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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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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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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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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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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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