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08日至2019年10月18日。
公示期内,发现所公示申报资质企业有问题的可以反映举报。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上述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进行陈诉,陈诉材料请于2019年10月18日前上报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
科技与标准处(河南建设大厦2051室):0371-68107586
政务服务大厅(河南建设大厦):0371-66255529
监督举报电话:0371-68080868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
邮政编码:451461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19年10月08日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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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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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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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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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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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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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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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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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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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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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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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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