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胡国华等117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李朝来等17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文友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孟桃等142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王禹新等92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白宏飞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胡慧晔等3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 胡国华等117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李朝来等175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孟桃等142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王禹新等92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胡慧晔等3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文友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 白宏飞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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