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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1〕26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作者: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1-04-25 | 391 次浏览 | 分享到: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1-00164 主题信息: 城市管理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文件名称: 建督撤字〔2021〕26号 有 效 期:
文  号: 主 题 词:
废改立情况:

			


温进芳:

  经调查核实,你在石家庄铁道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贵州道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1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8号),你于2021年3月3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应当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