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集2019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编制
修订项目的通知
豫建科〔2019〕1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的通知》(建标〔2016〕166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体系,为促进我省工程建设发展提供技术依据,现就征集2019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编制修订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编单位
(一)工程建设标准的主编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工商注册地在我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企业;
2. 工商注册地在我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施工特级、一级资质企业;
3. 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和实践经验的科研院所。
(二)建筑工程定额的主编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具有相关技术力量的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 工商注册地在我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施工特级、一级资质企业。
二、征集原则
1.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作规定,但在我省有工程实践经验且竣工验收一年以上,具备推广应用条件,亟需做出统一技术要求的;
2.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虽然有规定,但规定不够具体,根据我省工程建设任务亟需在省内进一步作出统一技术标准规定的;
3. 因相关技术标准已全面更新且不能满足工程计价需要的定额或发布实施已满五年的定额,需全面修订的;
4. 因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局部调整且不能满足工程计价需要的定额,部分子目已不适应工程计价需要的定额,需局部修订的;
5. 因定额发布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情况,需要及时补充的定额。
三、征集范围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成品住房、装配式建筑、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建筑质量安全、轨道交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技术、智慧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内容。
四、申报要求
1.注册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117.159.17.20:9003)。
2. 选择立项申报模块,录入标准立项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编修计划申请表》原件扫描件1份(模板文件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进行申报,请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3. 经我厅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将分批列入2019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编修计划,同时在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进行公布。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组织评审。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处
胡智慧 0371—68107586
电子邮箱 hzh33066@163.com
系统技术支持
刘 工 0371-55673016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