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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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3338/2020-0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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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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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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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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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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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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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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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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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0〕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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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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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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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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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改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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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贵:
2018年6月29日,天津市宝坻区御景家园二期项目发生一起较大触电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宝坻区御景家园二期项目“6·29”较大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津政函〔2018〕124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未认真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我部于2019年7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9〕49号),你于2020年6月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崔晶
联系电话:010-58933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