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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0〕37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作者: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0-11-04 | 438 次浏览 | 分享到: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0-00407 主题信息: 城市管理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文件名称: 建督撤字〔2020〕37号 有 效 期:
文  号: 主 题 词:
废改立情况:

			


孙凤英:

  经调查核实,你通过提供伪造的证明材料,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时,你承诺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真实有效,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7月16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0〕36号),你于2020年8月10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崔晶

  联系电话:010-58933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